郑可畏打算带老兔子吃点儿花样,在医院的时候他就看出来了,这人估计连下馆子都少,更别说吃点新鲜的了。
在他看来极为普通的东西,搁戴言这儿就能收获成倍的乐趣。他寻思着关系需要循序渐进,一上来去的地方太高档了怕老兔子吓得饭都得让他来亲手喂,权衡半天还是带人去了家大众的西餐厅。
谁知这饭还是没吃成,郑可畏位置定好了,车也停好了,刚起手开门,被手机铃声拉回了座位上。
郑可畏和那边的人说说笑笑,一听便是相熟得很。戴言正坐了一路,乘着这个时候靠着车门半阖了眼,就这么过了两三分钟,郑可畏突然说:“晚上?”
他看了看戴言,“现在吗?”
戴言立即说:“没事你去忙吧,我自己回去就好。”
他这句话也没收着,声音清晰地传到那边,邹齐心领神会:“怎么?打扰你跟小情儿约会了?”
“扯淡呢,”郑可畏想也不想也笑骂他,“见面儿了再说。”
他挂了电话,干咳一声:“那个……”
说实话,跟老兔子呆一块儿还挺舒服的,要不是邹齐电话里说有事儿要跟他见面,他还真不一定舍得就这么放人走了。
戴言倒十分平静,甚至有些如释重负,说话的时候还笑了一下。
“没事儿,我自己回去就好,有公交车能直接到,也花不了多少时间。”
郑可畏原本还想着送送他,他这么一说,想想倒也罢了。
“行,那……回去记得吃饭。”
戴言手搭在门上应了一声,下车关门,郑可畏没着急发动车子,还在车子里看他。
“去吧。”他摆摆手。
他看着老兔子也学着他样子晃了晃手,往停车场外走去,半分钟后,人就消失在了灯光交错的马路上。
有点像……自己上学时不得不离开家里刚混熟的二苗儿。
二苗儿是他家的狗,现在已经挺老了。
郑可畏开着窗,在车里抽了根烟,才不紧不慢地去见邹齐,他下意识觉得他这发小没什么大事儿,不然不至于打电话时开篇跟他东拉西扯那半天。
邹齐找他,多半是吃喝玩乐,少半是感情纠葛。他一个人就能挑起百分之八十的主人公大梁,郑可畏就是去给他当个捧场的听众,顺便将人毫发无伤地送回他那三十八层楼里去。
思及此,郑可畏在心里嘀咕,还不如跟老兔子吃吃饭呢。
戴言当然没坐公交,他那天顶着日头都能坚持,何况现在月朗风清,顺着路溜达着,一小时也就到了。
幸亏他早上顺手买了袋馒头,若是明天郑可畏不来找他,吃两天正好。戴言自己也做了两罐子小菜,配个小炒,吃的也舒心。
他计划周全,一路回忆做梦似的一整天。
郑可畏,赵韩,那个理发师,还有商场店员……见了很多人,说了很多话,与郑可畏尤其多。
“挺直腰杆儿。”
“今天可能是你这几十年来最好看的一天。”
郑可畏的话仿佛就在他耳边,他路过街边店铺,扭头看了看玻璃上映出的模糊倒影,下意识纠正了自己的走路姿势。
“为了四十万。”
他如同没有意识到在自欺欺人一般,将这句话念咒似的说了三回。
跟郑可畏一点儿关系都没有,他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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困到神志不清,早点睡
明天的长佩会不会进步一点鸭(叹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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